为了保证网络安全,净化网络环境,对在校园网上发生的重大案件、事故及意外事故,实行报告制度,内容如下:
1、落实专人负责网络事故报告工作。
2、应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使用非经批准的软件及设备,防止病毒传染。
3、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,及时关注网络及计算机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,定期进行病毒检测,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中心负责人,同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。
4、当发生重大网络案件、事故及意外事故时,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处或相关职能部门,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舟山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、省公安厅网保总队。
5、当网站内容及数据受到攻击时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立即修复,保证网络正常运行。
6、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及事故,应立即移交保卫处及公安部门处理。
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
2016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