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办公会议是信息化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。为加强会议管理,提高会议效率,根据《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,按照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,实行集体议事,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班子集体意志,不以传阅、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。
第三条 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,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,由主任指定中心其它领导召集并主持。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中心领导、办公室主任、校园卡管理中心主任、教工代表一名(按会议涉及的审议内容决定),根据需要可扩大参会人员。
第四条 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,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。
第五条 研究、审议中心发展规划、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,研究中心队伍建设、社会服务、对外合作、后勤保障、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。
第六条 审议中心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及中心重大维修与采购项目,重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,校外合作等项目的立项及变更。
第七条 研究中心聘岗聘级、教工创收分配、评优评先、年终考核以及其它涉及中心教工切身利益的事项。
第八条 通报交流行政工作重要事项,研究必须由中心办公会议处理的突发事件。
第九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,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