域名申请与管理:
1.在校园网上开办各种信息服务,需向党委宣传部履行申请注册手续,获得批准后方可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开通相关服务。
2.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内有关BBS或与BBS类似的公开信息服务(如聊天室、留言板等)的建设,其他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开设此类服务。确需开设此类服务的,应事先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专门申请,指定专人负责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立运行,所提供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有关法规,并接受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宣传部的监督。
3.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、纯娱乐性或含有害信息的与校园网宗旨相悖的站点。一经发现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有权将其从校园网上隔离出去,并由学校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。